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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北干流管理局

黄河北干流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管理范围内的水资源监督管理,受上级委托参与开展黄河北干流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三、全面落实省际水事纠纷预防调处预案。对跨省际水事纠纷案件,及时上报山西河务局并配合做好相关协调工作。

四、督促开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查许可工作。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加强对河道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五、贯彻《取水许可条例》和《黄河水量调度条例》,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取水许可和水量调度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取水许可总量控制和取水许可监督检查。

六、按照《黄河河道巡查报告制度》,负责管辖河段的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

七、指导、监督管辖范围内的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

八、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重要水利枢纽工程防汛调度的监督管理。负责水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监督和协调管理。

九、完成上级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