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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第一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陕西黄河河务局及山西黄河河务局委托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进行《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办〔2003〕26号《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近期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8年6月由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原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编制完成,并于2008年7月10日得到环境保护部的批复(环审【2008】226号)。 
    建设项目地点:山西省运城市,陕西省渭南市。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两岸共新建、续建工程9处(左岸5处,右岸4处),其中包括8处控导工程和1处护岸工程,总长度11.861km,坝垛139道;加高加固控导和护岸工程3处,总长度5.262km,坝垛37道。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陕西黄河河务局 
    联系人:贾玉芳 
    联系电话:0913-2063017 
    Email:jiayufang@sxwn.yrcc.gov.cn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14号 
    邮政编码:714000 
   (2)山西黄河河务局 
    联系人:范永强 
    联系电话:0359-2662007 
    Email:466873041@qq.om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人民北路291号 
    邮政编码:044000 
    三、承担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机构: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刘华春 
    联系电话:0552-3092344 
    Email:xiaoxiao@hrc.gov.cn 
    联系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治淮路500号 
    邮政编码:233001 
    四、验收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接受建设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委托——准备阶段——初步调查阶段——编制实施方案阶段——详细调查阶段——编制调查报告阶段——调查报告技术评估——向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现场检查及审查——环保主管部门办理验收审批手续 
    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验收技术规范、项目可研、初设等相关资料等,进行建设情况调查,重点在于核查实际工程内容及方案设计变更情况、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环保规章制度和环评制度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计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环境影响审批文件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变化情况及落实情况,工程施工期和工程建成后实际存在的环境问题以及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工程环保投资情况等,在此基础上分析工程建设对生态、大气、地表水、声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并提出环保相关要求或改正措施,最后作出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结论,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建设项目周围受影响的单位及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公众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认识; 
    2、项目建设和运行阶段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 
    3、项目建设和运行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实际影响; 
    4、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5、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满意度; 
    6、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改进措施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提出对工程竣工验收调查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竣工验收调查单位将在本工程竣工验收调查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