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之窗 > 重要公告 > 正文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的建设,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工程的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治理范围为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长132.5km。按照国务院批复的《黄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有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的治理标准和措施,通过护岸和控导工程建设,显著减少工程保岸段的塌岸损失,减缓高岸上的基本农田、村庄、以及群众赖以生存的滩地塌毁等塌岸损失,改善机电灌站引水条件,并有利于河势演变。

本期建设重点是河道整治工程,安排新建、续建工程15处,长32.69km(左岸7处,长15.53km,右岸8处,长17.16km),其中控导工程长度26.11km,护岸工程长度6.58km;加固工程2处,共2.125km。同时加强工程管理建设。

(二)工程实施可能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

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的实施,可有效保障改善个别河段不利河势,减轻塌滩塌岸的现象,达到同步治理,同步发挥综合效益的目标,有效保障沿岸群众和返迁移民生产、生活的基本安全。但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扬尘、噪声、生活垃圾及污水等会对施工区附近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工程建成运行期本身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但由于控导作用会对禹潼河段水文情势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禹潼河段生态和地下水的补给条件。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由于工程布局较分散,规模大小不同,施工周期不同,废水产生量不同。总体上,单个工程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由沉淀池-隔油池处理,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体产生不利影响。工程各工区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评价建议结合当地的环境特点,针对不同的工区采取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处理后进行综合利用,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地表水体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工程的施工不可避免的会对周边地区的取水口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小范围的、暂时的,并且可以通过各种控制、管理措施加以避免,因此,工程施工不会对取水口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工程完成后,整个禹潼河段内的河道治理工程仍为不连续状态,各工程之间仍有5~20km的间距不等,这些无工程防护区域仍是黄河河水漫滩的通道。此外,禹潼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在设计时,在有淤积条件的河段(背靠滩地的区域),每个控导以800m为单元,每两个单元之间留500m的回淤口。这种工程布置方式使黄河水不需达到工程设防标准,即在低水位时期,亦可通过回淤口进入工程后的滩地区域,对背河侧进行漫滩式补给。同时在超过工程设防标准的洪水出现时,黄河水可直接漫过河道治理工程,对工程背河侧进行漫滩补给。因此,从工程布置和黄河水量变化两个方面来看,禹潼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并未减少两岸的漫滩机率,导致背河侧补水减少,从而减少背河侧水位。

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通过在主要运输道路洒水抑尘,给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避免漏撒,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的实施,工程实施过程中不会对主要运输道路两侧村庄等环境敏感点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施工期声环境影响:主体工程施工噪声对其附近村庄没有影响。工程施工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物料运输对路线两侧环境敏感点产生的影响,但该影响是短期的,将随工程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并且在采取评价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工程施工不会对项目区声环境和敏感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显著不利影响。

陆生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会造成地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占压土地,对动物栖息有一定不利影响;工程建设引起的生物量损失较小,同时由于工程占地只占评价区极小一部分,且工程临时占地部分将在工程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因此对评价区域的农业生态系统稳定性和景观格局的影响较小,不会影响评价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对鱼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工程施工产生的噪声和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等对工程范围水域的鱼类生长繁殖造成的不利影响,但由于这些影响仅限于工程局部河段,且作用时间较短,会随着施工结束而消失,不会对黄河鱼类资源造成明显不利影响;部分控导工程水中进站施工作业引起底泥深翻,会造成一定面积的底栖生物生境破坏,底栖动物的种类、数量、及生物量都将有一定程度的降低,影响底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但由于该河段水面开阔,工程施工结束后,底质环境及水质的改善、污染底泥的去除,将有利于河道水生生态环境的重建,随着河床冲淤平衡与底床的稳定,底栖动物的横向迁移,底栖生物的生存环境和底栖动物群落会逐步得到恢复。

地下水环境影响: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工程完成后,整个禹潼河段内的河道治理工程仍为不连续状态,各工程之间仍有5~20km的间距不等,这些无工程防护区域仍是黄河河水漫滩的通道。此外,禹潼河段河道治理工程在设计时,在有淤积条件的河段(背靠滩地的区域),每个控导以800m为单元,每两个单元之间留500m的回淤口。这种工程布置方式使黄河水不需达到工程设防标准,即在低水位时期,亦可通过回淤口进入工程后的滩地区域,对背河侧进行漫滩式补给。同时在超过工程设防标准的洪水出现时,黄河水可直接漫过河道治理工程,对工程背河侧进行漫滩补给。因此,从工程布置和黄河水量变化两个方面来看,禹潼河段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并未减少两岸的漫滩机率,导致背河侧补水减少,从而减少背河侧水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为含油废水,工程施工营地设机械车辆冲洗含油废水处理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后进入成套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或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对于排放废气较多的施工机械,应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修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污染;应选用质量高有害物质含量少的优质燃料,如零号柴油和无铅汽油,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加强汽车运输管理,保证汽车文明、安全、中速行驶;为控制扬尘,大风天气时,尽量避免土料开挖,以免加剧扬尘;物料运输时应加强防护,适当加湿或盖上蓬布,避免漏撒;配备洒水车,根据气候和施工场地状况对施工场地和临时营地进行洒水降尘;施工过程中,在瓜果开花季节,对涉及到的施工道路,应采取增加洒水次数、汽车限速行驶等措施防止对作物产量造成大的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机械噪声增强的现象发生;噪声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施工营地的区域,调整施工时段,晚间22:00时至次日凌晨6:00时,高噪声施工设备应停止运作,以减少施工干扰;对于交通噪声的控制,主要是加强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减少夜间施工车辆的运行。对于施工造成噪声超标的村庄,评价建议施工单位施工时在临近村庄一侧布置移动式临时声屏障,降噪效果可达20 dB(A)。

4.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工程施工场地和临时营地设置垃圾桶,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场所堆存处理,由专人定期集中垃圾至中转站,禁止乱仍乱弃现象的发生。

主体工程共产生弃土38.51万m3、弃石1.15万m3,除黄渭分离工程弃土利用外,其余弃渣运回对应土料场回填。在施工结束后做好平整和绿化、复耕等生态恢复工作。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避让措施:原工程可研中,部分取土场、施工生产生活营地位于山西运城湿地自然保护区或陕西省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中。按照《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相关要求,评价提出对保护区内土料场、施工生产生活营地进行调整,经与可研编制单位多次沟通,可研编制单位在与建设单位协调的基础上调整了土料场的位置,调整后的土料场、施工生产生活营地全部布置在自然保护区之外。同时对管理人员加强教育,采取喂食等补救措施。在工程施工当中,应加强管理,限定施工区域,不准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避免人为对地表植被的破坏。

保护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与监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动植物生境的破坏;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及施工活动对植被的扰动,减少陆生动物生境损失;对工程临时占地区和植被扰动区域进行植被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的宣传教育,以公告、宣传册发放等形式,教育施工人员,通过制度化严禁施工人员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在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基础上对人为扰动范围内土地实施植被恢复措施;加强运行初期植被的管护,提高成活率,并及时补种遭受损失的植被。

补偿措施:由于工程均位于保护区,部分工程距离鸟类栖息地较近,采取投食、隔声等措施是远远不够的,有必要在保护区适宜的地方建设3处鸟类栖息地保护工程,以补偿对鸟类的影响。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繁殖期避让措施:黄河鱼类的繁殖季节多集中在每年的4~6月,施工方应尽量避免这段时间开展水中作业。如必须进行施工,依照鱼类习性,则应尽可能压缩作业时间。

水生生态修复措施:加强项目区,特别是工程占压水域周边水生植物恢复,从而减少对鱼类产卵,特别是产粘性卵鱼类的影响;建议在韩家庄控导上延、长旺控导下延、河控导下延、下峪口控导下延、南谢护岸上延、南谢控导下延、榆林控导上延、太里护岸上延、以及华原控导上延9处采取增殖放流措施,以补偿工程建设对产卵场的影响。

加强施工管理: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和提高其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合理安排施工前期规划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的卫生管理(如粪便和生活污水),防止鱼类生境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次工程的实施,可以提高大堤抗御洪水的能力,减缓洪水对黄河禹潼河段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促进下游地区的经济发展。

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的“三废”排放和施工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不利影响,但影响程度轻微,且多为局部的和可逆的,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可以得到有效减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工程建设,施工活动可能影响水质、惊扰鸟类和鱼类等,应加强施工管理,以减免影响,且工程需通过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的审批方可建设。

综上所述,工程对环境的影响利弊兼有,但利远大于弊。工程的社会效益显著,施工期某些不利环境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且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减免。因此,从环境角度分析,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您认为该工程的实施还存在哪些环境影响,影响程度如何;

您对该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何具体建议;

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实施。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121winsb.com、运城市政府公众信息等网站链接下载环评报告简本,或到山西黄河河务局索取本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也可向项目环评单位索取。

对该工程环保问题感兴趣或有意见、看法的公众,请在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面谈等形式及时反映给项目建设单位山西黄河河务局或环评单位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项目实施计划及环评工作进展情况,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时间为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八)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西黄河河务局

联系人:范永强

联系电话:0359-2662007

Email:466873041@qq.com

联系地址:山西省运城市人民北路291号

邮政编码:044000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黄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371-66025209

Email qjsc4216@163.com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金水区市城北路东12号

邮政编码:450004

 

 

山西黄河河务局

2017年1月16日

(20170117)黄河禹门口至潼关河段“十三五”治理工程环评简本.doc